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安陆市优秀员和安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金波宁等115人为安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安陆市中医医院等35个集体为安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倪诗云等20人为安陆市优秀员拟表彰对象、中共安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等15个基层党组织为安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对安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安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安陆市优秀员、安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安陆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安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