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1月20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因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前,乐东两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据了解,乐东紫荆康宁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份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诊疗科目。近日,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的药房,在药房货架上发现超过有效期药品(5%葡萄糖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与未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摆放在一起,药品货架下方张贴有标识,标示“近效期,8月”,当事人并未对涉案的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设置警示标识等隔离措施,也没有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放置于不合格药品专区内。将超过有效期药品存放在医院药房货架使用区域,即视为违法使用行为,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上述涉案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未再使用的情况。最终,该医疗机构因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行为,被处以罚款十万元,并没收剩余过期药品。
在另一起涉嫌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中,乐东万冲卫生院使用的涉案过期医疗器械为一次性bOPV配套滴管。该批一次性bOPV配套滴管共120支,其中在其过期前使用了11支,在其过期后再继续使用了7支。当事人把上述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bOPV配套滴管和合格的医疗器械、疫苗一起摆放于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科的冷链室内和接种门诊大厅的冰箱中,未对上述涉案的过期医疗器械采取隔离存放、设置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专区警示标示等措施。对此,乐东相关部门对该卫生院处以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一次性bOPV配套滴管102支并处2.2万元罚款。